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“朱调解员,太感谢你了!盼了这么多年的房产证(fángchǎnzhèng),今天终于到手了!”6月16日,浙江省临海市(línhǎishì)古城街道居民谢某手捧崭新的房本,专程到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(zōnghézhìlǐ)中心向(xiàng)调解员朱健平道谢。这声由衷的感谢,标志着一起历时十年、涉及69户业主、标的额高达1.1亿元的复杂房产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(jùhào)。
这场纠纷源于2013年临海市古城(gǔchéng)街道某村旧村(jiùcūn)改造。当时,该村与甲(jiǎ)公司签订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》,约定收回甲公司一块土地用于建设安置房,并(bìng)以建成后的一幢房屋抵付补偿款,甲公司有权对外销售。
然而,随着该村(gāicūn)原主要干部更换及补偿协议内容约定不明,双方就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关键费用承担存在严重分歧,导致(dǎozhì)该幢房屋难以交付,69户业主的安居梦迟迟(chíchí)未能实现。
这(zhè)期间,业主们不断向甲公司(gōngsī)索要房屋及赔偿,甲公司则(zé)向村委会追责要求履约,村委会又(yòu)对协议效力存疑,三方矛盾尖锐,冲突不断,并诉至法院。虽经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,确认村委会和甲公司之间的《土地(tǔdì)收回补偿协议书》有效,但因后续费用分担与执行配合问题(wèntí)悬而未决,甲公司无法直接将房屋过户给业主,业主们集体决定起诉甲公司,要求其履行过户等职责。
“从案件先前的审理情况来看,判决并不是纠纷(jiūfēn)解决的最有效途径,可否选择先行调解来缓和(huǎnhé)矛盾,寻找三方利益的均衡点,从而获取‘最优解’……”入驻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(zōnghézhìlǐ)中心的临海法院立案庭庭长何亚江听了业主代表的诉求后(hòu),提出了建议。
该建议得到认可后(hòu),何亚江陪同业主一起来到了(le)隔壁的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处。中心工作人员通过“浙里调解”系统登记诉求(sùqiú)后,依据(yījù)复杂案件分派规则,将这起金额巨大、历时长久、涉及多方的“硬骨头案”指派给了全国模范调解员朱健平。
拥有多年司法(sīfǎ)系统工作经验的(de)(de)朱健平首先稳定业主情绪:“大家别急,关键是把村里和甲公司的疙瘩解开,证就能办,房就能住(zhù)!”他引导69户业主将核心诉求聚焦于“解决村企之间的房产纠纷”这一核心争议。
“土地出让金分摊、税费计算及(jí)部分政策性减免(jiǎnmiǎn)优惠这些专业问题,单靠(dānkào)调解很难厘清。”于是,朱健平在临海市(línhǎishì)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“牵头抓总”下,会同法院协调信访、住建、税务、街道等多个部门召开了8轮联席会议。临海法院副院长(yuànzhǎng)何才宁带领专业团队全程跟进指导,帮助梳理法律关系,筛除不合理诉求,并对调解协议条款进行(jìnxíng)合法性论证,确保方案合规可行。
经过多方共同努力,一个各方都能(néng)接受的“一揽子”解决方案最终出炉:村委会同意配合交付房产,甲公司协助办理过户,争议的土地(tǔdì)出让金、税费等(děng)费用得到合理分担。截至今年5月底,协议约定费用已基本缴清,大部分(dàbùfèn)业主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产证。
这场十年积案的成功化解,是台州市大力推广的“一窗受理、分层过滤”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。何才宁介绍说,“一窗受理”是指矛盾纠纷(jiūfēn)进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(zōnghézhìlǐ)中心窗口“一站式”办理,“分层过滤”不是(búshì)简单的任务分派,而是通过治理资源的层级整合,让村社(cūnshè)基层专注调处日常琐事,市县(shìxiàn)更聚焦急难险重问题。
“相比传统诉讼路径可能耗费数年,中心(zhōngxīn)主导的调解模式高效、经济地将(jiāng)矛盾化解(huàjiě)在诉前,节省了当事人的巨大成本和精力,也有效防范了群体性风险。”临海市社会工作(shèhuìgōngzuò)部副部长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洪滔滔对此深有感触。
自2021年(nián)6月临海率先探索“一窗(yīchuāng)受理、分层过滤”机制以来,按照“制度重塑、流程再造(zàizào)、组织(zǔzhī)重构”理念,整合了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力量。据统计,2022年至2024年,通过“一窗受理”窗口分流的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成功率(chénggōnglǜ)分别为43.11%、52.82%、58.23%,呈逐年上升态势(tàishì),三年共减少法院民商事收案8298件。截至2025年5月底(yuèdǐ),台州法院总收案8.29万件,较全省平均增幅低37.5个百分点。
2025年6月,台州市(shì)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社会工作部出台《关于建立健全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(zhōngxīn)“一窗受理”机制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,在全市推广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,推动实现矛盾纠纷“进一扇门,办(bàn)所有(suǒyǒu)事”。
“该机制(jīzhì)是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(yīfǎ)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(yǔ)调解工作的(de)意见》的具体行动。”台州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翟寅生表示,“通过将司法力量嵌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,从源头化解矛盾,是新形势下法院履行‘政治责任、法治责任、审判责任’的有力(yǒulì)举措。”
来源(láiyuán):人民法院报·1版
记者:余建华丨通讯员:黄维(huángwéi) 项旭 王先富
见习(jiànxí)编辑:贺晴|联系电话(liánxìdiànhuà):(010)67550939|电子邮箱:fyxw@rmfyb.cn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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